按照財政部《地方政府專線債券用途調整操作指引》(財預〔2021〕110號)等有關規定,經省人民政府批準,同意我縣提出的調整部分新增債券資金用途申請。按《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新增債券資金用途事項的批復》(粵財債〔2022〕83號)的要求公開本縣新增債券資金用途調整相關信息。本次調整涉及一個項目,調減金額1000萬元。詳見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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